
【精选】委托协议书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协议书 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委托方代理人:
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标的
甲方将自己购买的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位于济阳县城纬二路197号的六福国际商业广场(以下简称商业广场) 段 号之房产(以下称商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经营及管理。
二、委托管理约定
1、为使商业广场尽快实现繁荣,甲方委托乙方对商铺进行招商及相关运营管理。乙方通过进行招商、运营管理及相关投入以培育商业广场,由此产生的推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业管理公约》,甲方不得自行委托经营管理。
3、委托期届满,甲方可转签合作协议或提出自营申请,但甲方应于托管期满之三个月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但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管理方的行区划分规定。(须做相关登记,并备案存档)。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三、商铺经营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商铺期限五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因甲方原因(开发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铺无法按期交付的,后果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进行计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必须保证受让方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并补签相关交接手续。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业广场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 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4、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或转让时,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保证抵押或转让行为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6、甲方对于乙方在授权经营期内严重损毁物业行为有权制止,如经营户须对商铺进行改造或装修,在不危及商铺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阻扰。
7、对乙方在管理经营过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管理经营经期限内,甲方不再对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8、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六福国际商业广场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4、乙方有权在经营期内将物业租给他方并获得收益;
5、乙方有权将甲方所委托经营的商铺以自己的名义租赁给他方;
6、因甲方阻碍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铺使用者使用商铺时,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对 乙方和商铺使用者造成的损失。
7、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该商铺的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8、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9、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在外墙、通道等公用部位设立广告牌、灯箱等宣传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2、甲方在托管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权利予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托管关系,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及相关其他损失之责任。甲方如有违约,乙方则有权中止、解除托管关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 万元,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接物业,则甲方应在规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毁约应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是本协议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应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有义务使抵押权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使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4、委托期满,甲方须同意乙方或经营户在同等价格下优先租赁此物业,甲方如出卖物业,经营户亦有优先购买权;
5、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或委托期做出相应调整。
6、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 ……此处隐藏2092个字……方泄密,甲方有权追索经济赔偿。
11.4 尊重本协议产品的知识产权,防止发生任何侵害甲方商标权的行为。
11.5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委托加工的产品与甲方测试的产品内容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 违约事项及违约责任
12.1违约:下述情况属违约行为
(1) 乙方直接或间接(在不通过甲方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销售甲方授权生产的产品。
(2)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以及售后服务。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产品订货单》,同时乙方收到订货单总金额30%的货款后的二十一个工作日内
不能正常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4)甲方超过约定时间取消订单。
(5)甲方超过约定时间支付相应的货款。
12.2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前项(3)款所规定的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违约金。
(2)甲方如有前项(4)、(5)款所规定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没收订金。并且,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每天按乙方应收账款的0。05%计算)。
第十三条 责任和权利的转移
本协议只对甲、乙双方有效,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单位、子公司等无效。本合同的责任、权利不可转移。任何一方的关联单位,都不能成为本合同的自然承接者。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授权予乙方生产的商标为甲方合法取得,并有权授予乙方制造产品(注MP3系列)之用,绝无侵犯他人商标权。如因侵犯他人商标权而发生的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乙方因此受到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损失(含律师费)。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及在合作期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协议的终止
协议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之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时,经对方限期催告而未改正。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的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日 期:
委托协议书 篇4昌财评审( )第( )号
委托评审项目名称:
受托评审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委 托 单 位:昌黎县财政局
地 址:昌黎县二街西北楼2-1号 电 话:0335-2029976
依照昌黎县人民政府昌政[20xx]6号《昌黎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和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现将
建设项目委托评审,各方就本项目评审有关事
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方:昌黎县财政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建设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一、委托评审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工程建设规模:
4、工程报审内容:
5、工程报审金额:
6、工程资金来源:
7、工程开工日期:
8、工程竣工日期:
二、委托评审范围和要求:
按照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文件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
1、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算的价格;
2、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有被审工程以外的建设项目,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设计标准等情况;
3、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有无乱列费用、乱摊成本的现象;
4、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多报、虚报及虚列应付债务或转移基建资金等情况;
5、各项基本建设拨款数额和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正确,应收回的设备材料以及拆除临时建筑和原有房屋及建筑物的残值是否作价收回,对器材的盘盈、盘亏及销售盘亏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评审时限: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负责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
方式及被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
(2)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评审工作进展情况,主持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指导和监督评审工作;
(3)协调乙方与丙方在评审项目过程中有关的业务关系;
(4)丙方对评审结论有异议时,甲方有权进行复审,经复审后,确认问题较大的,有权对原受托评审单位减少或不支付评审费用;
(5)乙方评审工作结束,丙方对评审结论无异议,甲方认定评审结论正确,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评审费用。
2、乙方
(1)按工程评审和回避制度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向丙方索取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详细资料,严格按照甲方委托评审的范围进行工作;
(2)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认真做好评审项目的调查、取证,依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定额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3)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初审报告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
(4)就评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
方,如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5)严格按本协议之规定收取评审费用;
(6)乙方对评审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3、丙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可供评审的一切资料;
(2)对现场取证工作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支持;
(3)丙方应对评审结论进行意见反馈,接到反馈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不回复,视为同意;
(4)丙方若对评审结论有异议,可向甲方申请复审;
(5)在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单项变更在一万元以上的项目,丙方必须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五、付费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付费标准按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 [20xx]796号《财政性投资评审付费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补充或修改。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方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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