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安全责任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责任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能激发我们想尽办法去胜任岗位需要。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租安全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安全责任书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房屋地址:
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平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x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x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出租安全责任书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甲方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甲方对乙方所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适时组织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甲方要维护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或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安全规定等行为,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根据上级和双方签订的房屋营业设施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乙方承担所承租营业房(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乙方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营业房(场所)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
消防安全制度。
4、乙方负责建立健全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5、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6、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乙方不得在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8、乙方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
9、乙方要保护好承租营业房(场所)内的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有占用市场消防通道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出租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此处隐藏7738个字……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日期:
出租安全责任书14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首都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出租房屋的个人、单位以及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一、对承租人进行住宿登记。登记时应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核对承租人的身份证件,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带领或督促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3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对逾期未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不得向其出租房屋。
三、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承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出租供人员居住。对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五、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对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出租人、单位,责令改正,并可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出租人对出租房屋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承租人生产经营与生活同在一室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对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向承租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发生治安案件的工作。
八、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承担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广大房屋出租单位、房地产经纪公司、个人应认真履行治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对不履行治安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出租人和承租方出所各持一份,留存备查。有效期三年,期满续签。
出租人: 承租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出租安全责任书15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发生道路客运群死群伤运输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与xx市交通运输局签订x年道路春运安全生产责任书,保证履行如下职责:
一、在春运期间40天内(1月19日~2月27日)建立24小时春运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移动电话24小时不关机,保持联系。
二、保证按照营运客运线路规定的线路行驶。
三、严禁驾驶员过度疲劳驾驶车辆,凡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一次驾驶不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8小时。严禁晚上10时至早晨6时在三级路(含三级路以下公路)行驶。
四、保证客运车辆卫生整洁、文明服务、规范经营,不乱收费,不发生拒载事件。
五、保证客运车辆不超载,严格按照核定的`载客人数配载旅客。
六、切实做好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确保春运前进行二级维护,通过综合性能检测,保证车辆的技术性能完好才能上路。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七、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例检制度,认真做好班车回场检验工作,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八、做好“三危品”的堵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真正把危险品堵在站外、车外。
九、服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十、严格执行《xx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十一、责任书一式二份,交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xx市交通运输局(盖章)签订单位(盖章)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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