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商协议书

时间:2025-08-12 18:06:23
合资经商协议书

合资经商协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资经商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资经商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中国______________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

丙方掌握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____________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的股权。(或__________技术评估作价______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_______%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________%)

(2)乙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1.公司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科大总公司推荐______名董事候选人,__________公司推荐______名董事候选人,__________公司推荐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10)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__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名,丙方推荐_______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_____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_______名,由___ ……此处隐藏2179个字……以现金投入。在各方缴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1.5品牌争取的前期费用xx万元和流动资金由各方按股本比例相应投入。根据、和要求,流动资金全部由公司投入和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公司。

1.6新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或与授权期限一致,自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投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1公司责任和义务:

2.1.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1.2指导和协助新公司解决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1.3负责委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2.1.5协助新公司展厅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等;

2.1.6协助新公司购置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2.1.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1.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2的责任和义务:

2.2.1负责与公司联系落实新公司授权事宜;

2.2.2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2.3负责与新公司办理场地租赁事宜;

2.2.4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等前期事宜;

2.2.5根据当地政策,协助新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2.2.6协助新公司办理过渡销售事宜;

2.2.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2.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3的责任和义务:

2.3.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3.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作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董事长职权。

2.4的责任和义务:

2.4.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4.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任新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

3.1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2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有关新公司的主要事项,董事会实行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重大事项处理依《公司章程》执行。

3.3公司将从上述董事中任命一名为董事长。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叁年,经任命方继续任命后可以连任。新公司不设总经理,董事长将提名1名副总经理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有关新公司投资、机构变动等重大决策性问题,副总经理需告知董事会后再作决定。

3.4新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1新公司应致力于加强和稳固其在地区的市场份额。

4.2为扩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充分利用潜在的汽车市场,新公司应竭尽全力运用最有效的方式和资源制定营销计划和广告。

4.3为实现既定目标,新公司在制定有关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计划和实际运作要求时应与公司的要求相符。

4.4新公司应制定其年度销售计划,并使之与公司在该年度初制定的销售计划相一致。年度目标计划,是建立在对预定市场及份额分析基础上的,同时也与售后服务和其他部分服务(可能的计划)的预测有关。

4.5新公司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汽车存货以与其设定的销售目标相配合。新公司也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样车和各式成品展示车。

4.6新公司的销售定价建立在产品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上对所有的涉及价格变动的事项,新公司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价格清单。

4.7新公司享有在地区汽车的经销权,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不得在地区直接销售和维修汽车。

5.1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对新公司正式书面授权后生效,各方合作期限与授权期限(包括授权延续期限)一致。

5.2如果新公司组建成立后,未能争取到公司对新公司的书面授权的',则其他三方股东有权要求在壹周内全额返还已投入的全部资金(含注册资本),并有权要求按已投入资金(含注册资本)的50%赔付违约金,本协议自行终止。

5.2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的责任条款,致使新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任一方出现轻度违约,守约方可表示反对违约行为或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在不长于1个月内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如果其没有在上述时限内修正此类违约行为,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3合资变更后,其他方可以保持继续拥有新公司之授权和业务,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对违约方的股权具有优先购股权。如果其他方不愿意收购所转让股权,可安排第三者获取新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股份。

5.4合资变更后,退出方仍应保守新公司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5本协议个别条款或部分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其条款的效力。协议各方诚意地以有效的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以取得经济实效,则不导致对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也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的未被特别声明的实质性条款。

5.6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者附加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5.7本协议规定的新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新公司自动取得本协议当事人之地位。

5.8有关协议争议的诉讼由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9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租赁协议、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出资协议书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10本协议壹式肆份,合资各方和新公司各执壹份。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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